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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填报登记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11-26 14:06:24  来源:昌乐新闻网  浏览:次   【】【】【
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党委、管委会,高崖水库库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根据上级公务用车管理新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党委、管委会,高崖水库库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根据上级公务用车管理新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结合前期车辆过户变动等情况,现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重新填报登记。具体要求如下:一、填报登记范围: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党委、管委会,高崖水库库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拥有或者使用的公务用车。二、填报时间:昌乐新闻网讯:昌乐新闻网讯:月28日前,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按要求填好登记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县纪委党风室。三、填报要求:各单位要实事求是填写车辆使用情况,特别是超编制配备或以下属单位或企业、个人等名义购置,或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服务对象调换、借用的车辆,必须如实填报。填报登记结束后,县纪委将会同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填报情况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经举报查实未登记公务用车一律没收,重新调配使用。附:昌乐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联系电话:6223昌乐新闻网讯:86中共昌乐县纪委20昌乐新闻网讯:4年昌乐新闻网讯:昌乐新闻网讯: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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