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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强:关于构建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的思考

发表时间:2014-03-14 15:01:48  来源:昌乐新闻网  浏览:次   【】【】【
党的十八大指出:“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去年以来,昌乐县探索实行县直机关“干部回家”帮
党的十八大指出:“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去年以来,昌乐县探索实行县直机关“干部回家”帮扶发展制度,组织2100多名县直机关干部回到家乡一线接地气、转作风、办实事、促发展,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搭建了载体、夯实了基础。  探索实施县直机关“干部回家”帮扶发展工作制度。做好群众工作,需要我们每名党员干部都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中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昌乐县组织建立了县直机关“干部回家”帮扶发展工作制度。在参与主体上,按照“全部参与、全面覆盖”的原则,凡籍贯、成长地是昌乐的在职在编县直机关干部全部参与,经过机关干部自愿报名,“三上三下”反复征求县直部门、镇街、村意见,最终筛定2158名机关干部回村帮扶。同时,鼓励和发动非昌乐籍机关干部或镇街机关干部积极参与,使每个村都有“回家干部”联系、帮扶。在职责定位上,主要“五帮”:帮班子,围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协助镇党委抓好村班子建设;帮发展,帮助村里引资金、招项目,发展主导产业,助推群众致富和集体增收;帮稳定,积极参与村内矛盾调处化解工作,促进村庄和谐稳定;帮民生,从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入手,帮助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帮生态文明村建设,动员干部群众投身生态文明村创建,不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在工作要求上,回村干部与原单位工作不脱钩,主要利用业余时间回村工作,每月至少两天时间。要求各镇街逐村派驻包村干部,协助县直机关干部做好相关工作。  坚持严纪律,让机关干部在基层一线锤炼作风。为防止“干部回家”变成“衣锦还乡”或造成公共资源的不正当倾斜,昌乐县明确要求,回村干部重点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严肃“七不准”纪律规定。“四个关系”,即处理好与镇街党委的关系,自觉接受镇街党委领导和管理,村级重大事项及时沟通汇报,村内重要活动积极支持参与;处理好与村干部的关系,主要是指导、督促、协调、服务和监督,全面帮扶但不替代村干部工作,坚决杜绝人为制造矛盾;处理好与亲友的关系,防止把回村帮扶变成回家探亲,严禁插手村内派系和家族之争,更不能为亲友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处理好与业务工作的关系,科学分配帮扶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防止“蜻蜓点水式”帮扶,实现“两不误、双提高”。“七不准”,即不准在镇、村报销任何费用;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和党员干部形象的宴请,不准花费村集体一分钱;不准插手工程发包、项目建设,向基层提不合理要求;不准铺张浪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不准参与庸俗化的“老乡会”;不准为家族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  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使联系服务群众成为常态。坚持群众路线,不仅靠干部的自觉行动,更重要的是有完善的制度机制作保障。昌乐县在县直机关“干部回家”帮扶发展工作中,从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入手,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把密切联系群众、历练干部的好经验用制度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引导机关干部积极投身农村发展、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实行“三公示一评议”。组织指导全县888个工作组就每年工作提出计划、作出承诺,通过电视、报纸、网络进行社会公示,年底接受所在村党员群众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帮扶工作的重要指标。建立“四个一”制度。帮扶干部每次回村向所在镇街党委做一次报告,帮扶工作组每季度总结一次工作,县下派干部帮扶发展办公室每半年组织一次到村实地观摩,县委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优秀帮扶干部评选,以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规范推动帮扶工作向纵深发展。总结推广“五种模式”。注重抓好先进经验做法的总结和推广,对帮扶工作的典型案例深入分析,提炼出“思路办法式”、“干部人才式”、“发展项目式”、“物资帮扶式”、“代办服务式”五种务实管用的工作模式,通过印发简报、举办报告会和现场会等方式宣传推广,分类指导帮扶工作,不断放大工作成效。“干部回家”工作开展以来,广大机关干部眼睛往下看、身子往下沉,身体力行办实事、解难题,升华了思想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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